晋江劳动合同规范情况
2007年11月15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深入了解晋江目前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是否聘用童工?是否设立专项保护女性员工的合同?这些都是检查的重点内容。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景星等带队检查了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诚安(福建)鞋业有限公司、利郎(中国)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内容规范情况。
随后,检查组全体成员召开执行情况汇报会,听取晋江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报告。据了解,截至2007年11月,晋江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63.75%,其中国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已超过泉州市平均水平。
汇报会上,晋江市人大代表纷纷建议,在劳动用工的执行规定上,政府要先做表率,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另外,要制定可执行度高的劳动合同,才能提高签订率和履行率。
王景星希望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加强对劳动合同的指导,妥善处理劳资纠纷,认真研究、制定相关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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